4月3日,美贸易代表办公室(ustr)公布对华301调查征税建议,在拟征税清单中,翻新轮胎及胎面、胶管胶带、航空轮胎、翻新航空轮胎及密封件等橡胶制品被列入其中(见表1)。
表1 列入美对华301调查征税建议清单中的橡胶制品
从直接影响看,据海关统计,仅列入拟征税清单中的主要橡胶制品(不含40121980、40169915两个税号产品),2017年出口美国的交易额为4416万美元,占这些产品总出口额的21.8%。
表2 2017年部分橡胶制品出口数据
注:此表为中国海关统计数据,内容为中国海关税号项下产品
从间接影响看,在在拟征税清单中,还包括各种船舶,钻井平台,航空器及零部件,摩托车及零部件,各类工程机械、农用拖拉机等,各类汽车(电动汽车)及零部件,高尔夫球车、割草机等,地铁、铁路车辆及零部件……这些产品广泛配套各种橡胶制品。如果这些产品被加征高关税,必然对出口及产量造成影响,从而间接影响我国橡胶制品的生产及市场。
本文源自:中国橡胶网